有害减肥品芬氟拉明依然在威胁消费者,市场上减肥保健食品有无违规掺入芬氟拉明等禁用成分的现象有待调查。日前在京举行的“京、沪、穗消费者减肥态度及行为调研结果”发布会上透出了这一消息。
据专家介绍,芬氟拉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通过增加饱腹感而抑制食欲的减肥药物。美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5年批准该药用于治疗肥胖。后有多项研究证实,使用芬氟拉明可导致心脏瓣膜损害、肺动脉高压和手指坏死等严重副作用,其中心脏瓣膜损害发生率高达30%。1997年,该局决定禁用该药,并提醒所有曾长期服用芬氟拉明的病人立即到医院做有无心脏瓣膜损害的心脏超声检查,生产芬氟拉明的厂家还为此向消费者赔偿37.5亿美元。
我国于1997年发现某些获准上市的减肥类保健食品含有违禁药物芬氟拉明后,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查处,并于1998年先后两次有针对性地在全国范围内对减肥类保健食品中的违禁药物进行了抽检,发现6个产品在生产中擅用包括芬氟拉明、利尿剂在内的违禁药物8种,占当时已获批准的30余个减肥类保健食品的20%。虽然这些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被撤消,批准文号被废止,但其后获准生产上市的近40个减肥类保健食品中有无擅加芬氟拉明等违禁药物成分的现象不得而知。
针对这种现象,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将芬氟拉明撤出市场。专家同时提醒曾长期服用或正在服用此类产品的消费者立即停止服用,并到大医院肥胖门诊咨询、检查。(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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