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来临,让那些老是怀疑自己身材的女士更加不自信起来。在减肥广告一浪高过一浪的狂轰乱炸下,许多女士在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又重新开始了义无反顾“减肥运动”。日前,记者在暗访时发现,减肥市场鱼目混珠的现象极为严重,一些药店对于青春少女的减肥指导存在误区,不但误导了她们的健美观,使越来越多的青年女性为盲目减肥而焦虑,甚至产生心理障碍。
在朝阳门外的一家药店前,记者看到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子手里拿着登有减肥广告的报纸走了进来。她看起来身材匀称,穿着合体的连衣裙,一点儿也看不出肥胖的样子。
据那位女大学生介绍,大学里像她这样准备减肥的女生不在少数。她们班是毕业班,为了以一个完美的形象出现在用人单位里,宿舍里的同学现在已经是集体行动,新衣不买,零食不吃,也要坚持减肥,定量20斤。像她身高刚过1.60米,体重110斤,减肥的任务更重,她的目标是减掉25斤。
一进药店,她便让售货员按照广告的牌子买了几大盒,记者问她为什么选择这个牌子,她说这是某明星代言的新产品,是名牌名厂名人推广的“三名”减肥药。不管用再换呗,就当1000多元做个实验。
“她哪里需要减肥呢?”记者问一位身材臃肿的女售货员。她兴致盎然地告诉记者:“她的小腿再细一点,小腹再扁一点,穿露脐装更漂亮!只要按照疗程服用,我保证她能减掉几十斤,想瘦哪儿就能瘦哪儿。
记者装出被她说服的样子,假装也想卖两盒试试,但声明自己容易过敏,问售货员服用后会不会导致其他病症,售货员无言以对。记者在附近的几个药店询问了哪个牌子减肥药的副作用小以及哪一个能吃得最放心,竟然没有一个售货员能回答上来。
减肥药是否真的像厂家在广告中宣传的那样一服就灵呢?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郎先生介绍,目前北京市场上某一减肥产品已经被检测出含有芬氟拉明和甲状腺素等有害成分。消费者减肥不成,反而会伤害身体。但是,直到目前,尚无一位消费者因此而得到赔偿。有的消费者只是服用了一小部分,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事实上,实际损害不太好确定,需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这一减肥产品的确是其发病的诱因。北京市去年全年的减肥产品投诉案件仅有十几件,大多数是因为吃了不管用、不见效。消协的处理意见都是要求厂家或经营单位退货。
郎先生特别提醒,消费者应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尽可能降低损害程度,即便发生纠纷,也要把握主动局面。首先要端正消费观,不要盲从小广告上的承诺。保健品广告里如果进行治病和疗效方面的宣传,一定是触犯了广告法,因为此类保健品不是药品。其次,消费者在购买直接进口的食品以前,千万要货比三家,选择信誉度良好的地方购买;发票上盖谁的公章谁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由于经营单位不存在或破产,消协无法帮助消费者找回损失。第三,消费者在购买时,有权向减肥产品的经营单位索要相关证明,这也是对其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于卖方类似“无效退款的口头承诺,消费者可以要求他们将这一承诺写在购物凭证上。此外,消费者在服用减肥产品以前,可以用诸如拍照片的形式为自己积累有利的证据。(本报记者/李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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