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大赛分初试、复赛、决赛三个阶段举行。
一、各分赛区赛程安排:
1.报名:2001年7月
2.初试:2001年8月;
3.复赛:2001年月9月;
4.分赛区决赛:2001年9月20日-10月5日,产生的前5名选手参加总决赛。
总决赛于2001年11月举行。
二、条件及要求:
容貌英俊,秀丽,身材匀称,身体健康,学历初中以上文化水平,无不良记录的中国籍青年均可报名。
女性年龄:16-26岁 身高:1.60-1.80米
男性年龄:18-30岁 身高:1.70-1.90米
三、报名及参赛办法:
①本届比赛采取公开报名的形式。社会青年只要符合参赛条件,均可向大赛组委会赛务部报名并送交有关材料。
②向大赛组委会直接报名。
③向大赛组委会设立的分赛区或报名处报名。
④赛务部根据各地平衡情况及参赛选手水平,确定正式参赛名单。
⑤决赛选手的交通,食宿及参赛服装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
四、参赛选手需准备的资料:
①个人简历
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头像(一寸免冠)二张
④头像(7寸),正面、侧面各一张
⑤泳装(7寸),正面、背面、侧面各一张
⑥有表演实践的,需递交演出、时装表演照片或有关印刷品
⑦其他有关反映本人特点的照片
以上照片色彩不限
五、设奖及奖励:
①冠军1名奖金价值人民币 15000元
②亚军1名奖金价值人民币 10000元
③季军1名奖金价值人民币8000元
④十佳7名
⑤最上镜奖
⑥最佳新闻印象奖
⑦最佳企业印象奖
⑧美丽爱心大使奖
⑨比赛组织奖6名奖金价值人民币5000元
奖金价值人民币2000元
奖金价值人民币2000元
奖金价值人民币2000元
奖金价值人民币2000元
获奖模特的选送单位每家奖金2000元
六、比赛内容:
①初试
以气质、形体、节奏感、口试等为选拔标准,可通过照片、网络、录相带、现场面试等多种形式选拔。
②参赛
将从初赛选手中选拔,经过训练彩排后登台亮相,由评委现场评比。评比内容分为形体(泳装)和仪态(礼服),知识问答(广告知识及有关法规等)。
③决赛
将以晚会的形式在大型剧院或体育馆举行。决赛在对选手进行形体,知识,仪态,广告小品展演等方面评比的同时,穿插名人参与的节目表演,让晚会更具观赏性。
2001全国广告模特大赛组委会
200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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