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不能没有家,衣食住行哪样都是大事情。过去的单位分房,至少还有一部分是为刚参加工作的青年考虑的,而现在
突然停止福利分房,工龄稍微长一些的人都已经分到了房子,享受到了计划经济的甜头了,年轻人初来乍到就赶上这么迎头一
掐,自然就没房子了。至于说外面的商品房,1998年初那会儿房价还是3000多块钱1平米,后来赶上各单位抢购突击
分房,房价一下子刺激到了4000多块钱1平米;而到了1999年的5月份,北京市四环以内的房价则普遍涨到了450
0元至7500元钱1平米。一套四环附近的房子,如果按最低标准一居室计算,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米,那么购买者需要
支付的房款至少是30万元,再加上房屋土地管理局大约4.3%的税收,以及后期装修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等等,买一套一
居室(60平米)的房子需要35万元左右。这对于一个刚参加工作没几文积蓄的年轻人来说,绝不啻于赶鸭子上树、逼猫狗
飞翔。
有的单位现在还能解决集体宿舍;有的解决不了,只好到外面去租房子,单位大方点的能给点补贴;而我们单位效益
也就那样儿,不可能给你出多少多少钱出去租房子。

1998年参加工作时,我们头儿就跟我们讲明了:“要指望解决住房,就别来这里。”在外面漂了几个月后,我实
在打熬不住了,于是选择了结婚。说来惭愧,我爱人家在北京,住得还比较宽敞,所以我只好老着脸皮上她家蹭房子了。她爸
妈倒是没有说什么,可我这心里头却一直不是个滋味,这叫哪回事儿呀?没自己的房子,不管别人对你多好,总难免有种寄人
篱下、生活在别处的感觉。而且心里没谱,总感到挺悬的,也挺慌的,说一句不该说的话,万一有一天人家稍微给我使个脸色
,我连个退路也没有,多尴尬!
有一次坐车,开车的师傅跟我们聊起了房子的事儿,说北京现在专门有一拨“房虫”打拆迁房的主意,就是提前以低
价位买下将来要拆迁的老旧房,等到正式拆迁的时候,一两间旧房怎么也得换个两室一厅的新房,然后再相对便宜一些倒手出
去,准赚不赔。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可是上哪儿找拆迁房去?
不过我却真的开始琢磨起买房子的事儿,倒不是去做正经八百的“房虫”。咱没那能耐,我只想作为一种投资方式,
买来便宜的旧房子后出租,而我们俩仍住在老丈人家里。等几年过后,房租能把资金回收一部分,而最终我们也拥有了一套属
于自己的房子,那时候,房子是你的,想怎么捣腾都行,做个准“房虫”其实也是蛮不错的。

说来也巧,我们正好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人,手头有一处空房闲着。他自己单位分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于是我们很
快跟他联系上了,他也有意处理手中的房子。
可是接下来我们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房子本身也是他从别人手里倒过来的,我们不清楚其中的产权关系是否理清,
也许他住在这里没事,如果我住进去,会不会节外生枝;二是房子本身属于单位分房,他按成本价买来,不能直接上市作二手
房买卖- -虽然北京的二手房地产市场已经开发,但政策同时规定,单位职工的房子若要出卖,首先必须卖给本单位,以解
决单位其他职工住房问题,外单位人员不能直接参与买卖单位住房。
他跟我们初步协商了一个方案,就是我这边以亲戚的名义先住进去,以交租金的方式维持几年,待几年后他们出国,
房子半卖半送给我们,而对外名义上仍是他托亲戚代管,这样才不至于引起单位纠纷。办法的确是个办法,可我再一琢磨,这
种摆不到面上的交易,到底算什么事儿呀?我付了钱,房子在名义上却不是我的,即便住进去也没有一种安全感,而且,几年
下来的租金和最后的房价加起来也便宜不到哪儿去。细算一下,两室一厅月租金市价在1000多元左右,我们是熟人,便宜
点,按800元计,那么一年得付房租将近1万块钱。而他们出国至少是四到五年后的事情,那么我在这期间至少得付房租4
万块钱。届时房子卖给我们,再便宜也得十三四万,加上后期装修,连同前期租金,得按20万来算。而且,万一将来单位和
我们出现纠纷,他已出国在外,我们之间的交易得不到法律承认的话,我的钱岂不是打水漂了?再退一步来讲,我现在至少还
有地方住,又何必到外面花钱租房子呢?4万块钱的租金存进银行,利息也不少呐。20万买一套并不可靠的旧房子与30多
万买一套可靠的新房子,除了傻瓜,谁都会算这笔账。
于是我的准“房虫”美梦迅速宣告破产。我又开始计划着自己买一处新房,将来自己搬过去住,在自己的家里生儿育
女……
买房的滋味就像反复在喝一杯冰冷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