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向往小资情调的小子,生活在小资们的老巢上海。上海最小资的报纸,叫作《上海一周》。读《上海一周》是我每周的功课。有一天,我发现《上海一周》在介绍上海的旗袍店。旗袍突然走红了,因为王家卫的《花样年华》。
说到旗袍,我热爱她。作为辜鸿铭的信徒,我一度以为她将是时尚女子着装品味的惟一救赎。
看看这几年的时装发展史:起先,由T恤发展到背心,然后又由背心发展到吊带衫的时候,我们更多的是感到凉快和养眼(虽然在公共场合男人被无情地剥夺身穿跨栏背心、趿拉板的权利,而同样装束的女人却被视为时尚,但是我们男人愿意无私奉献)。可是“事情正在起变化”!吊带完了是露脐,露脐不够还肚兜,接下来身着透明装的模特又在电视机前撞击人们的眼球。这就过了!先去了袖子,然后是领口,接着下摆,剩下的只有文胸。想想将来吧,眼镜没腿可以用夹鼻解决,文胸的“腿”一样也能截肢,于是留下两块膏药,膏药的面积可以缩小,只要能保住重点,但是全国都沦陷了还能保住首都吗,所以连膏药也可以不要了,终于我们将迎来在着装上真正男女平等的世界,可是那时侯,我们还能用什么来养眼呢?
在这种时候,我们不免把目光投向自己的国粹———旗袍。有一段时间我是多么希望更多的中国妇女能穿上旗袍啊,朴素或华美的衣料,都能成为玲珑身段的精巧包装,紧张而严肃的企领之下有更紧张而雅致的凹凸,探及膝弯的开合是女人欲盖弥彰的自得,珠圆玉润的臂膊叫“丰腴”。让一切时尚美丽排骨身躯见鬼去吧!只有丰满的女人才配在旗袍的裹束之下傲然昂起下颌;只有身着旗袍的丰满女人,才能使你的目光留连,如同远眺沐浴于晨曦中丘陵的柔媚;只有身着美丽旗袍的女人,才能使你的双手不问音符却徜徉于吉他之上如鱼得水,只有……
因为那么多的“只有”,所以即使那么多饭店的迎宾小姐在冬日寒风中用黑色连裤袜打底穿着鼓鼓囊囊红色旗袍,在夏天烈日下用塑料平底凉鞋陪衬瘪塌塌的红色旗袍,依然不能移我热爱红色以外旗袍的痴心。
但是现在,王家卫正用他的电影魔杖掀起人们对于唐装尤其是旗袍的狂热,寿字缎和葡萄纽,早已在人们的冬装上荡漾,我仿佛已经看到新世纪春夏,形式各样的旗袍取代那些缺布少料的衣物而泛滥街头:它们会覆盖在晾衣竹竿似的身材上如同彩旗;它们会包裹在米其林轮胎商标小人般的身材上如同肠衣;它们会在腋窝、心口这些本应服服帖帖的地方对我咧开苦笑的嘴。而我将无颜以对。
时尚、流行,它们比物资匮乏更残酷地侵蚀着人们的想像力和独享的乐趣,让你不断发现自己供于案头的稀有甘露只是人人皆淋着的酸雨。
王家卫曾经是我喜爱的导演,我是说曾经。因为有一天每个人都一群苍蝇似的在你耳边说“曾经有一段真挚的……”,你就会发疯。
是的,我是说曾经。因为如果每一个新面孔的北京作家都被称为“中国的村上春树”,你就会搞不清这种修辞手法究竟是比喻、拟人还是反复。
我不知道在这个春天里,我是不是也应该说:我热爱过旗袍,曾经。
(杜釜)《青年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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