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有话干吗不好好说
“基围虾特价,抢座热线……”“巨星云集演唱会,抢票电话……”这样的广告您一定不陌生。近一段时间以来,媒体广告里刮起了“抢”风,租房的,公布一个抢租热线;有的“豪宅”,在媒体上“抢”了1年多还没“抢”出去,不知谁抢得起?难怪读者打来热线:“甭管什么东西,一概抢来抢去的,听着不舒服。”
一向谦恭的中国人,怎么突然“蛮横”起来了?一位媒体编辑道出了个中缘由:“这些抢票、抢租等等说法,都是投放广告的商家、厂家提供的广告用语。因为这种说法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以我们一般不作改动。广告投放者认为,用这个‘抢’字可以营造出一种产品或活动受到热烈欢迎的良好氛围,给受众以紧迫感,能够起到催促甚至煽动人积极参与的作用。”
那么广告投放者的目的达到了吗?采访中,记者遇到了3位正在打听“三高演唱会”票价的大学生,他们说:“买不买票要看自己是否喜欢,还有经济能力能否承受。至于抢票的说法,那是商家的噱头,不必在意。”府学小学语文教师周春田提起这种现象时说:“传统道德观念中,推崇的是温良恭俭让的处世原则,如今对孩子们进行素质教育,也提倡顾及他人,互谅互让。在中国文字中,‘抢’有争先、争取等语义。以前只听说过抢购,这一年来,可抢的东西越来越多了,造成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反差。我不喜欢这种说法,更不会去抢。”
这种“抢”东西的广告提法,在业内也没有得到完全的认同。北京广播学院国际广告研究所副所长、《国际广告》杂志编委宋文敬先生认为,在市场丰富、信息纷繁的今天,消费者抢与不抢要看商家、厂家能否给消费者带来超额的价值和利益。现在的广告已经从原来生硬的推销,转变为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的推广、营销。商家、厂家自己用“抢”这个字,还停留在原始的推销观念里,并不高明。本报记者 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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