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服饰百年 告别上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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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02日11:47 北京青年报
世纪之交,本报新闻采访部王灏铮、赵新培,经济生活部陈峻、李东颖体验百年服装之余,触景感怀,笔下生情,以此向上一世纪作最后的告别。
晃晃悠悠赵新培
没想到能在世纪末体验了一把百年前的妇女装束,不过这更加深了我对休闲装的偏爱。
记得那天在穿服装之前,化妆师先让我试鞋,其实应该叫“适鞋”。“感觉怎么样啊?”当我扶着办公桌转了两圈后,她有些担心地凑过来问,我逞能地回答:“没问题。”接着在化妆师的忙碌之后,当我头顶两把头、脚蹬花盆底时,一种踩高跷般晃晃悠悠的感觉油然而生,仿佛一阵风就能导致人仰马翻,心里禁不住暗暗庆幸:“幸亏没生在100年前。”
五彩缤纷的“行头”上身之后,我首先要提防上边,别撞门框;其次就是避免与砖地面发生“正面冲突”,尽量把花盆底踩在柔软的地毯上。当我双手撑着墙在楼道里“扭”时,心想:“要是每天穿这身儿去采访,我非急疯了不可。”
的确,自从干了记者这份职业之后,我一年四季的“主打”是牛仔裤和休闲鞋,而且我对鞋子款式十分挑剔,一定要舒适、柔软加“宽敞”,在外面奔走一天都不会觉得累。其实我以前特别欣赏高跟鞋流畅的曲线,也曾陶醉于长裙给我带来的淑女感觉,可每次穿着它们去采访,它们总会给我帮倒忙,因为穿着裙子跑不快。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1998年的一个秋天,那天上午我闲来无事,于是想换个“造型”去报社。穿上5厘米高的枣红色高跟鞋,长至脚踝的棕红色筒裙,把步速放慢了一倍,我像公司里的白领一样上班了。
“嗬,今天穿得真漂亮。”同事们的夸奖让我的心里美滋滋的。然而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宣武区半步桥一居民楼的水管突然爆裂,当班编辑立即派我奔赴现场。可是出租车刚开到南横街就走不动了,前面堵得死死的,显然已经采取了交通管制。没办法,我和摄影记者只好下车步行,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装束和工作效率之间的关系太密切了。长筒裙裹得我迈不开双腿,一不留神井盖就崴住我的高跟鞋,当时我真恨不得把鞋脱了,光着两脚奔跑。从那以后,我的高跟鞋和裙子们都统统躺在柜子里睡大觉。
现在,我只有羡慕时装杂志上面的白领丽人们穿着套裙、船鞋,端着咖啡杯坐在电脑前的悠闲模样了。不过偶尔也会产生“把裙子和高跟鞋们再翻出来”的冲动,但转念一想:“万一……”还是算了吧。
改头换面李东颖
从未想过自己能胜任像旗袍这么精致的服装,可真的穿上它,再盘起披肩的长发,戴上耳环,拿起香扇,走到镜前,望着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自己,我不禁惊叹一件衣服竟有让人改头换面的功效。
这几天本来一直不爽,一个十多年信任尊重的朋友突然遗弃了我,并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我的头上。我一下子有点不知所措,原来一直信以为真的东西突然变得面目狰狞,从不相识,原来一直以为拥有的东西突然变得虚无缥缈,只剩感觉。是我一直就生活在欺骗中,还是自己不小心把真实给弄丢了,我想了很久也分不清楚,总之没有了。我很颓丧,整天若有所思,不苟言笑,被朋友们称为“苦瓜”。
没想到穿上旗袍的我心情豁然开朗,先是对着镜中的自己笑。即使旗袍开叉有点高,让我没办法像别人一样在拍照间隙坐在地上休息,但我仍笑得乱七八糟,有照片为证。
当一个人陷入迷惘不解中时,冥思苦想也许无济于事,偶尔出离自己惯常的生活轨迹可能是个好办法。穿旗袍的我曾站在镜子前想像自己如果生活在三四十年代会是什么样子,是否也曾被同样的痛苦感觉包围,是否也会为穿了一件从没穿过的衣服而高兴半天,是否也在爽与不爽之间徘徊。但不管怎样,穿旗袍的我确实很快乐,再大的伤痛也不应该让自己的整个天空都变暗,因为生活中本来还有很多亮点,只是过去我没有主动发现。人生本就在痛与不痛之间游荡,快乐就像沙漠中的水源,要靠自己去找。
改变了装束或发型,改变的不只是人的外表,也许会让你换一种思维方式去思考,原来难解的东西也许就不再让你困惑。当然改变也有代价,一个同事看到我就说:“你穿旗袍有点像三姨太”,后来干脆就叫我“三院点灯”,但我还是想买一件旗袍送给自己。
思想根子王灏铮
平生恐惧选择,小时候做选择题时就这毛病。大了以后,这毛病散发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当然也包括穿衣服。
我不懂怎样选择合适于自己的衣服,找不到所谓风格,常常地苦恼于有了一件毛衣之后引发的外衣、裤子、鞋子甚至发型的诸多问题,最后的结果是,毛衣被尘封衣橱。而诸多的家庭战争也都起因于此。每当新的季节开始,新的一周的开始,临时的一个饭局,或是准备出差之际,我都会苦恼地质问自己,也质问老公,你看,我又没有衣服穿。开始,他还帮着翻箱倒柜,日久天长,火药味就浓了起来,直到他祥林嫂一样地逢人就讲:她没剪标签的衣服比穿过的还多。
总是这样,我也反思。可确实如此,我没有确定过自己想穿什么,应该选择什么穿,每次的选择是因为一些细节的原因,比如,我亲自购买过一套运动服,没有启用的原因是,它在模特身上时我一见钟情,其实并不适合我。
反思久了还绝望了,不如以牛仔裤之不变应万变。当然,我穿牛仔裤的一贯作风是看准一条死穿,直至改做拖把。然后再是第二条,颇有歼灭战的意思。每每痛恨自己不会选择的时候总会埋怨母亲,衣服的购买是被她包下的,所以,印象深刻的衣服不多。
一是中学时代的一条喇叭口裤子,看同学呼啦呼啦的感觉挺好,就趁着那年考试成绩尚可,提出了在那时看来很过分的愿望:我也来条呼啦呼啦的裤子。我妈居然同意了,还安排在春节期间穿两天。我自己去的裁缝店,蓝涤卡的料子,裤口9寸。这个数字印象深刻,那个时候,这个尺寸代表着前卫。大年三十,欢天喜地取了裤子,此事到此结束。另一件能记住的衣服是工作以后自己做主的一件大衣。呢子的,因为有厚实的垫肩才买的。穿上的第一天,同事说:呦,跟朱可夫将军似的,因为他的大衣也有厚实的垫肩。所以,前几天去海拉尔采访,当有人介绍朱可夫将军在那里战斗过时,美滋滋的想起了那件大衣。
其实,也有想痛改前非的时候。当有个好天气的时候,或是心情莫名的好的时候,也常有一改牛仔裤风格的念头,比如试试长裙什么的。一旦试了却招致“男扮女装还挺像”的奇妙评价,于是,改革的信心随之飘散。其实,说了这么多就是出于一个可笑的想法:给自己一个理由:为什么我穿60年代的衣服那么像。我的总结是,因为我和那个时代的人一样,没有选择也愉快,甚至更愉快,只要干净,平整。而那个时代的人是实在没有选择,而我是痛恨选择,当有了这样不用选择的时候,格外高兴。唉,拍张照片还挖挖思想根子,实在是有些世纪末情绪。
换装新意陈峻
换着穿各种各样的漂亮衣服,绝对是世界上大多数女人的一件赏心乐事,不计老少胖瘦。现如今,一个女人换衣服的频率与她的经济实力和生活质量是紧密联系的。
给我启蒙教育的是我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70年代,那会儿的人对穿着打扮还是无力也无心追求的时候,偏偏作为30年代大学生的我奶奶到了60多岁还执著地保留着不少小资情调,连出门买个菜都要换身衣服,还每每对着大衣镜前瞻后顾:“我这身(衣服)出得去吗?”一副生怕得罪别人也得罪了自己的样子。
到后来,慢慢懂得这换衣服是很有讲究的,外国人上班、运动、休闲、赴宴都得换不同的服饰,严格区分,悉心地搭配,毫不畏难。
如今,这种习气大有在中国推而广之的意思,许多酒会、宴会的请柬上会注明:“请着正装”的字样,分明是在给人换衣服创造条件。有人嘲讽商人们把许多令人受累的时尚生活方式推销给那些有些财富积累的所谓“白领”阶层。其实这种现象倒颇令人乐观,一来时尚生活是要经济基础的,说明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二来,什么才叫“累”呢?就好比洗桑拿,一会儿蒸得大汗淋漓,一会儿再跳进凉水里寒彻骨髓,一会儿热一会儿凉的,多折腾,可没有几个人不喜欢这种“累”法。商人推销的时尚生活只是投其所好罢了,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儿,无可厚非。
有人拿一个人一天换衣服的次数来作为衡量经济地位的指标之一。不少人比着《格调》里的举例来衡量自己的格调高低,若你不怕别人笑你恶俗的话,不妨也照以下的换装标准来衡量你的经济地位。
一天不换衣服,出门在家都是一身,属于温饱及温饱以下者;一天换一次衣服,在家穿家居服,出门有正式衣着,属于小康;一天换两次衣服,除了有家居服、上班服之外,晚上出席晚会另有庄重着装,属于成功人士;一天换3次及3次以上衣服的,即除了家居服、上班服外,下班后换上网球服,晚宴换上礼服,有可能晚饭后再换一身更前卫的着装去蹦迪或去酒吧,此属先富起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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