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虾,为了与价格不菲的澳龙区别开来,又称小龙虾。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民间有传说。第一个吃龙虾的人是谁?谁知道呢。反正这五六年来吃龙虾之势愈演愈烈。华灯初上,街头巷尾的空气中就开始飘着龙虾的味道,从上下两层设施齐全的龙虾城、龙虾馆,到小巷子口路灯下的夜排档;从市中心的繁华路段到郊县的小镇,仅一个南京市,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人同时享用着龙虾这种“兴致美食”。
吃龙虾已经流行了好几年了,只是今年更盛更疯。食客们简直达到了“我为龙虾狂”的程度。据说,仅南京市每天就要消耗数万吨龙虾。近日,甚至还有人主办了吃龙虾比赛,打出“谁是金陵龙虾王?”的口号吸引民间的“龙虾杀手”。用南京人的俗语说,真是“搞大了”。
目睹龙虾饕饕之怪现状
晚饭时间临近,相约吃龙虾之声不断,而为了吃龙虾目睹的一些怪现象,恐怕真是很难在别的食品上见到。
●戴着手套吃龙虾。虽没有澳龙那么大,小龙虾的坚硬外壳毕竟也是要“亲手”对付的。一些考究的龙虾城在龙虾上来之前会给每人发一副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是不弄脏手,二来也避免指甲缝里的细菌跟着龙虾肉被吃进肚子。
●抱着垃圾桶上餐桌。三两龙虾二两壳,卖龙虾的店家自有妙方减轻自己不断换盘子的麻烦。每桌发几只垃圾桶放龙虾壳,最能吃的、性子急的,一般都是抱着垃圾桶吃龙虾。
●排队等外卖。现在的人还真是不愿意为了买什么东西排队了。但是在一个有名的龙虾城前,一群年轻人排着长队,才知道是排队等龙虾外卖呢。说明龙虾的魅力又外延啦。
●龙虾地道战。做饮食业的,市口当然很重要。可这一权威论点被区区龙虾击败了。某日,朋友带我们去吃龙虾,来到一间设在居民房内的不起眼小铺子(面积之小,只能用铺子来形容),朋友与营业员低声交谈了几句(像对暗号一样),营业员看都没看我们,就出了店面往单元房的楼上走,跟着拾阶而上,进二楼房间,天哪!想不到底下那么小的门面,这里却别有洞天。打通两套单元房的大厅食客云集。真是“虾香不怕巷子深”啊。
●脸盆大会战。到龙虾馆吃饭,经常会看到有兴致勃勃,吵吵嚷嚷的大桌客人,再看他们的桌上,两三只不锈钢“脸盆”会让你惊异他们的食量。不过,等你吃龙虾吃上了瘾,保不准你的桌上也是脸盆大会战。
●一顿吃了11斤。这是一位名不见经传、其貌不扬、既不胖也不瘦的男孩的记录。没统计过算不算顶尖“龙虾杀手”,可他就是一顿吃了11斤。
“我为龙虾狂”的若干理由
●龙虾的价格不贵,又能吃出气氛,适合工薪阶层的朋友聚餐。
●龙虾就冰啤酒——夏季宵夜,滋味一流。
●手、口齐动吃得过瘾。
●聚众吃龙虾,与民同乐,不亦快哉。
●最基本的理由,龙虾有多种做法,但难挡其鲜、香的特色。
●风味浓郁,容易“上瘾”。
●请MM吃龙虾,可以让她抛掉一副矜持的样子,露出“真相”,这时候距离自然拉近啦。
●实在太流行了,不吃龙虾就会被潮流淘汰。而且,“它也不是那么讨厌”。
●喜欢吃龙虾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吃龙虾,接近平民生活体现我的小资格调。
●训练独生子女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比如说,龙虾烫,要先捞出来凉一会儿——告诉我们凡事要有计划有准备;至于怎样吃得更快、更干净,不是动手能力是什么)。
●不要说啦!只剩壳子啦!
文/瓜瓜摄/白木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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